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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县创新“四项机制” 财政金融融合“赋能”乡村振兴

日期:2021-01-05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字号: 打印本页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以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为主线,以财政金融政策深度融合支持乡村振兴为抓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聚集,截至202011月底,三农领域投放贷款174.48亿元,农业农村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一、创新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机制

郯城县先后出台了《郯城县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拟利用3年时间,构建起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涉农金融组织机构和金融产品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对涉农信贷完成情况较好、创新支农金融产品的银行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和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为加大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力度、破解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政策指导。

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下沉机制

一是设立覆盖全县乡村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按照安全、便捷、惠民原则,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527个,ATM299台,布放POS2189台,推动支付系统向乡村延伸,满足了农民小额取现、转账、余额查询等基本服务需求,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二是结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探索设立金融服务小社区。郯城汉源村镇银行通过金融小社区活动共对接社区92个,建立46处,发放小社区贷款3114户,累计金额2.69亿元。

三、破解瓶颈,创新金融产品有效供给机制

一是创新开展整村授信,促进三农信贷批量投放。郯城农商银行自开展整村授信活动以来,已对616个村建档授信9.5万户授信金额48.14亿元,发放贷款3.4万户,贷款金额28.32亿元。二是根据涉农信贷季节性强、用款周期短、无抵押物的特点,推动辖内银行法人机构,创新沂蒙云贷”“E”“种植贷”“农资贷”“安居贷等一系列产品,有效满足了农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三是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县建设银行已发放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17.1万元。四是针对涉农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空白点的问题,先后推动山东姜湖贡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美德工艺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完成挂牌。

四、创新农业担保服务机制

临沂市以创建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农担公司设立郯城办事处,在全省率先设立了乡村振兴农担金融服务点,实现农担服务进乡入村入户。截至202011月底累计提供融资担保2亿元。一是根据担保贷款额度大小和银担双方签订的互信协议,实行银行代办和银担联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农担业务审批效率,降低了风险。二是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省农担为肉鸡养殖、木材加工、花生加工三个产业集群批复担保额度1亿元。全县鲁担惠农贷新增担保户数356户,新增担保额1.72亿元,在保户数359户,在保余额1.73亿元,累计担保金额2亿元,惠及全县413户农业经营主体。三是与省农担合作推动强村贷,县金融发展中心会同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将全县132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纳入强村贷项目库,由省农担郯城办事处和合作银行组织人员逐一上门对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重点支持有实体经营的合作社。截止202011月底,已累计发放强村贷”12笔共计1070万元。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