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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争当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排头兵

日期:2020-10-30 作者: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字号: 打印本页

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提升工程,践行“四闯四责”,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切实担起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探路使命,奋力迈出高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步伐,全力以赴推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昆山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交出“三农”领域高分答卷。

一、聚焦深度融合,乡村产业蓬勃发展

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运行方式引入农业生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筑牢乡村振兴产业基础。调优结构。深入推进“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开展“农田连片”及闲置地整治行动,新建高标准农0.69万亩,完成耕地轮作休耕4.28万亩。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化发展,认定现代农业园区13个。成功创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百强先进县。调新业态。围绕“依托都市、服务都市、融入都市”,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从“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文化”“卖体验”转变,休闲观光农业实现营业收入9亿元,电子商务销售4.2亿元调绿产品。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精品果蔬等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聚力培育“昆味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树立“绿色安全”鲜明导向。调活经营。围绕“谁来种地”,加快实施“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新认定新型职业农197名,累计总数1249

二、聚焦生态宜居,乡村面貌更加秀美

强化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对接联动,着力优化提升城乡功能品质,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整治。“强体”,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坚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新改建农村公厕196座、旅游公厕16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8.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覆盖率达100%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塑形”,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得到国务院检查组的高度评价,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获得中央财2000万元激励支持;荣获省、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等次。“扩面”,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完成44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2个康居特色村建设,累计建成三星级康居乡村165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达100%

三、聚焦治理有效,乡村治理水平提升

坚持党建引领、自治固体、法治健体、德治润心,着力创新乡村之“治”。强化基层战斗堡垒。探索建立村干部积分激励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选派20优秀干部担任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特色示范村第一书记,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主任“一肩挑”比例45.8%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制度,积极推行“党员联系四邻工作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市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100%提升网格治理效能。深化警务综治“双网融合”,组建“1+3+N”网格工作团队,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324个村(社区)建成网格化联动工作站,乡村网格规范达标率90%市北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四、聚焦普惠共享,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坚持富民导向,积极拓宽富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持续、稳定、多元的富民增收机制。多下“减”的功夫,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坚持精准施策真扶贫、扶真贫,聚焦重点低收入群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精准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收官仗,全市困难救助对象较上年度减402人。找准“增”的路径,稳步壮大集体经济。在苏州市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四上”改革,获批开展国家级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试点。创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完成清欠租金8.7亿元。2019年,全市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76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79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45/月提高到995/月。织密“均”的网络,持续发展社会事业。统筹整合乡村振兴专项预算资10亿元,全年用于乡村振兴的各类资金近120亿元。以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