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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大力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

日期:2019-03-04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打印本页

山丹县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中段,是全省18个严重干旱缺水县之一。全县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在80多万亩以上,地膜覆盖面积达到23万亩,亩均使用地膜6.7公斤,地膜使用量达1541吨;现有设施农业面积0.9万亩,亩均使用棚膜80公斤,棚膜使用量达720吨。两项合计年农膜使用量达2261吨。近年来,山丹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农业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带动、站点回收、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突出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农户捡拾交售、回收站点收集、企业回收加工利用的运作体系,集中组织开展废旧农膜清理专项行动,有效减少废旧农膜残留,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农村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基本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入。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此外,县政府研究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意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0万元,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手机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引导教育。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全民捡拾废旧农膜月活动10次,张贴《关于集中治理残留农膜的通告》2000份,设置固定大型宣传牌55块,集中培训农民3000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

(三)全程治理,减少存量。乡镇经管站指导和监督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每亩收取农膜回收保证金30元,督促经营主体回收废旧农膜。农业、工商质监部门协同作战,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膜经营门店50次,大力整治农膜生产销售市场。争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1180万元,支持建成回收加工企业3个,开展地膜以旧换新”342.5吨,回收加工废旧农膜1300吨。严格按照《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巡查。

(四)创新技术,促进回收。依托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可降解地膜对比筛选试验示范,设计并实施对比试验4项,完成马铃薯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覆盖2000亩。同时,开展适时揭膜试验2项,一膜两年用试验2项。通过试验示范,为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和合理使用地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经验

(一)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乡镇组织、群众捡拾、网点回收、集中拉运的方式,全面清理残留于田地、庭院、水源、路旁、树枝、建筑物附近的废旧农膜和塑料制品。

(二)加强宣传教育。把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凝聚合力作为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切入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和农膜回收利用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废旧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自觉治理、自愿交售的主动性。

(三)明确责任分工。县农委下属8个单位分别联系、督促8个乡镇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县农环站与县内3家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签订包片回收协议,全县各乡镇共建立11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形成了废旧农膜监管、捡拾、收购、加工运作体系。

(四)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好、有特色、有创新、有实绩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不按要求清理废旧农膜的,不予申报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不予享受现代农业奖补资金,不予评先评优和申报农业项目。

三、工作成效

一是争取实施了《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农田废旧地膜清除回收奖补项目》《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甘肃省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示范项目》等项目6个,总投资1180万元。二是支持建成3个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5000吨。三是建成高标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点11个,形成了收购、拉运、加工为一体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2017年,全县回收废旧农膜1800多吨,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